外贸合同必须写清五条,少一条都是埋雷:品质标准(按样品还是按国标)、验收期限与异议期、付款节点与比例、违约与索赔上限、争议解决地与适用法律。最常见也最贵的遗漏是第五条——没写清楚,出了事你连去哪起诉、按哪国法律判都不知道。
五个条款的写法要点:①品质「按双方确认的样品,样品封存于卖方」;②验收「货到目的港 7 日内书面提出异议,逾期视为合格」;③付款「30% 预付,70% 见提单副本 3 日内」;④索赔「不超过合同金额,不含间接损失」;⑤争议「适用中国法律,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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